2018年4月19日 星期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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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更新 2018年4月19日
新聞
個人購買國內基金,投資標的如果是台灣境內的股票或債券,取得基金配發的股利或利息,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,利息部分同享27萬元儲蓄特別扣除額,但投資標的是境外地區含香港及澳門地區,則投資人取得的股利或利息,屬海外所得,須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。 個人贖回基金的損益應以基金註冊地判斷所得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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